1)倒闸操作应严格按照局“倒闸操作八步骤执行规范”(杭电生98.0234号)要求执行。
2)倒闸操作应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对于一组包含多个操作任务的命令,严禁擅自改变任务间的顺序;对于一个操作任务,严禁擅自改变操作票上各操作步骤间的顺序。
3)操作中发生疑问、遇到障碍(如闸刀因机构缺陷而不能操动等),应立即停止操作,汇报调度及所领导,查明原因,严禁随意修改操作票、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4)如因故中断操作(如回主控室取解锁钥匙等),在重新恢复操作时,务必重新核对当前操作步骤的内容,务必重新核对设备标志。
5)变电所自行掌握的操作(如所用电系统等),必须有当值负责人发布操作命令,其余均与调度正式操作相同。
6)各变电运行主管单位应对所属变电所进行倒闸操作执行规范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个操作任务。抽查情况随每月月报上报局生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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