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电所现场一、二、三次设备均必须有规范、完整、清晰、准确的命名标志,包括端子箱、控制箱、电源箱等。
2)二次压板、端子、小开关、小闸刀、按钮等元件的命名必须字迹清晰,严格做到与典票、现场运行规程相一致。
3)多单元的控制屏、保护屏后应有明显的分割线,并表明单元名称。
4)控制屏、保护屏后每一单元的端子排上部,应表明单元名称。
5)在跳闸出口继电器的外壳上,应标有禁止触动的明显标志。
6)设备的命名标志安装时应严格与设备相符,且无时限阻碍。运行中严禁拆动,如因设备油漆等工作需要暂时拆除的,重新安装时务必严格核对位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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